庭审显示,尹家德、朱传华、郭兴平作为企业负责人,对GMP的错误认识,最终酿成惨剧。
郭兴平作为主管采购、仓储、运输的副总经理,在钮忠仁向新的供货方采购丙二醇时,没有按规定对供货方实地考察和要求供货方提供样品,为GMP认证而制定的规定在他这里形同虚设。
朱传华在齐二药公司主管生产、质量,但他却不顾GMP的规定,为假冒丙二醇开了绿灯。朱传华解释说:在我知道它们因“相对密度”不合格时,还以为是丙三醇,我也从没有听说过什么是二甘醇。
尹家德是公司总经理,主管公司的全面工作,GMP认证通过后,他也没有严格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和管理“齐二药”的生产经营活动。尹家德称“采购、生产、销售都有领导分管,而工厂生产要用很多原料、辅料,我不可能一一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