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市本级首批10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据了解,以往,我市工伤治疗只有两家试点协议医疗机构。职工遭遇工伤后,除非紧急伤情,都需指定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治疗。随着近年来全市工伤保险范围不断扩大,截至今年6月底,参保人数已突破46万人,原有承担工伤救治和工伤康复的医疗机构量已不能满足需要。
经严格筛选、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批确定的10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医院(工伤康复定点)、市骨科医院、市职业病防治所、解放军第153中心医院(西)、郑州仁济创伤显微外科医院、市中医骨伤病医院。
按照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病情危急的,可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转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在本市区域以外发生工伤的参保职工,可在事故发生地优先选择定点或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受伤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前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医疗规定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