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07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下拨2007年中央财政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980万元。
我省2004年开展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工作, 2005年11月全面建立和实施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共下达我省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8607万元,省级补助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863万元,共救助农村困难群众340余万人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5251余万元。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统筹安排下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未有效开展城乡救助工作造成资金大量滞留的,省财政将减少补助或予以收回,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