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完善低保和五保供养制度,构筑最低生活保障网络。确保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在去年下半年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到不低于70元的基础上,今年7月份,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元的物价补贴。8月份开始,将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5元。截至7月底,全省财政落实城市居民低保资金12.83亿元,137万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支持农村低保提标扩面:落实农村低保补助资金9.19亿元,从1月起,将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由20元提高到3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12元提到18元,并对黄淮四市人均再补助4元;从7月起,将低保对象由2006年底的200万人增加到256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员比例达到3.3%。完善五保供养机制:1~7月份,各级财政落实五保供养资金5.11亿元,确保了全省48万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省财政下达敬老院建设资金1亿元,全省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到30%。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