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公安厅联合转发了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将在校大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范围。
新疆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以前在校大学生未纳入计划生育管理范围,出现结婚生育现象,在孩子落户等方面出现扯皮现象。
这位负责人表示,不反对大学生结婚生育,但也不提倡,在校大学生应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慎重考虑结婚、生育问题。目前乌市在校大学生极少出现结婚生育现象,如果出现将按新规定管理。
记者随机采访了20名大学生,没有一人赞成在校期间结婚甚至生育的。据《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