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左世友)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帮助贷款的名义企图诈骗钱财。9月12日,新郑市人民法院对实施诈骗的王智勇等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6月,新郑人王智勇听说本村村民王某因养鸡购买饲料急需贷款,就找到朋友高增亮、高新旺、王得林一起商量对王某进行诈骗,由高增亮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朋友,高新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王得林冒充银行负责人,谎称能给王某贷出11万元款为诱饵,骗取王某的钱财。6月11日,王智勇告诉王某自己有几位银行的朋友,并带领高增亮、高新旺、王得林到王某家中“考察贷款情况”,“考察”结束后,他们向王某提出需交纳1.6万元好处费,几人反常的行为被王某一个亲戚当场识破后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智勇、高增亮、高新旺、王得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