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近日发布。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油料生产迅速恢复发展。
意见指出,发展油料生产要避免与粮食、棉花争地,把重点放在主攻单产上,着力培育东北及内蒙古高油大豆、长江流域“双低”(低芥酸、低硫苷)油菜、黄淮海榨油花生以及特色油料等优势产业带。力争到2010年,我国油料种植面积比2006年扩大6%左右,总产量增长14%左右。
意见指出,继续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种植高油大豆实行良种补贴,补贴规模由目前的1000万亩扩大到4000万亩。从2007年起,在长江流域“双低”油菜优势区新增油菜良种推广补贴。从2007年开始,实施油菜良种补贴,补贴区域为长江流域“双低”油菜优势区(包括四川、贵州、重庆、云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江苏、浙江),中央财政对农民种植油菜给予每亩10元补贴。从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将综合考虑粮油生产情况,统筹研究对油料生产大县与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国家逐步将油料生产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并给予保费补贴。
意见要求,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增加油料作物“种子工程”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国家油料作物改良中心建设。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加大农业科技入户项目对油料主产区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油料重大技术和优良新品种。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规模,支持发展油料生产机械化,抓紧启动重点油菜产区全程机械化工作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