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10月1日起,省直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将减轻。昨日,省医保中心下发通知,凡进入省直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无论退休参保人员或是在职参保人员,看病个人负担比例降低5%。
据介绍,目前我省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25万人,为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10月起我省将对省直参保人员的有关医疗保险待遇进行调整。对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个人负担比例均降低5%,分别由原来的20%和15%调整为15%和10%;对进入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分别由原来的15%和10%调整为10%和5%。
此外,我省还将对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住院起付标准给予适当补助。凡单位足额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其参保人员的住院起付标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