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女儿视力,锻炼女儿合理安排时间的能力,陕西蒲城发电有限公司一位家长,对女儿实施凭票看电视的“家庭新政”:即一周之内,家长给孩子发7张电视票,每张票上设定20至30分钟不等的时间,孩子想看电视,就要用票来“换”,看电视的时间就是票面上所注明的时间。孩子可以按照自己的时间自主安排,可以一次性全部用完,也可以逐日使用,但不能预支,一周之内只有7张。(9月29日网易新闻)
这真是值得称道值得推广的一件新事。第一,它体现了新型的伦理关系,没有了孩子的附庸和父母的强权,也没有了一般家庭司空见惯的呵斥与强制。孩子的独立人格得到了真正的体现,父母也不再把子女当作“自我”,主观地代替孩子安排一切。不难想象,这样融洽的家庭人际关系,正为孩子创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第二,父母与孩子从平等的立场出发,通过平等的协商对话,订立共同认可的“平等条约”,使孩子从小受到契约精神的熏陶,知道什么应该去办,什么不该去办,从而了解了文明社会民主、协商、沟通、遵守的基本元素。这不啻是一次启蒙的普法教育,远比棍棒来得有效。
第三,正因为这种做法充满了公平与正义,所以不但家长孩子“谈判”顺利,执行起来亦特别顺畅,因此就使“家庭新政”有了现实的标本意义。我们不妨举一反三,在家庭和学校的许多教育环节,采取类似更加温馨更加人性的教育方式。——没准,它会为我们解决家庭教育中的许多棘手问题,辟出新的途径来。
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