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党贺喜)时值秋末冬初,气温下降,但新郑市10万城镇居民却迎来一股暖流:近日,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这一“和谐工程”无疑将使这一特殊群体医无所虞,沐浴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
截至今年8月份,新郑市14.2万城镇居民中,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3.5万人之外,尚有10.7万人未参加医疗保险,其中包括无业人员、转为城镇户籍的失地农民、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和中小学生等弱势群体。为此,新郑市把这项工作作为和谐工程、民心工程竭力推进。
记者在该市出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上看到,为弱势者打造“保护伞”充满了诸多人文关怀: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参保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负担,个人不缴费;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职工家属参保予以全额补贴或补分补贴;其他各类参保人员均可享受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同时“就低不就高”,合理确立医疗报销“门槛”和起付标准: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新郑市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新郑市以外医院为500元,从而扩大了“保护伞”的覆盖半径。
据悉,目前新郑市各类参保人员正在该市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申报、登记、缴费,12月25日后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