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2007年度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即日开始申报,集中申报将于11月15日截止。
按照要求,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的职工申报劳动能力鉴定,须持住院病历、县级以上医院近期诊断证明、医疗机构收费凭证、辅助检查结果、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书面申请,向所在单位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部门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向为本人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职业中介机构或失业保险管理机构提出。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查、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由企业事业单位张榜公示。对无异议的,由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此外,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虽然达不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但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其他原因,也可以按照本通知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