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冯海明)为逃避10元的过桥费,丈夫开车闯岗,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妻子杨小雨(化名)被大桥保安用水泥块击中头部,成了植物人。昨日这起案件终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肇事保安赵昊(化名)有期徒刑三年,赔偿杨小雨共计23.6万元的损失,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06年8月21日,郑州市某保安公司保安赵昊在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替同事值班,23时许,袁某驾驶一辆小货车由南向北经过黄河大桥,不缴过桥费强行闯岗,在赵昊拦截的情况下仍继续前行,赵昊情急之下从地上拾起一块水泥块向车窗砸去,击中杨小雨头部,经多家医院治疗,杨小雨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
今年7月16日,惠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袁某闯岗在先,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20%的责任,据此判处赵昊有期徒刑三年,并和某保安公司赔偿杨小雨共计23.6万元的损失,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杨小雨的家人以原判认定赔偿数额偏低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