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广大妇女参政议政的机会很少,更没有条件成立属于自己的组织。辛亥革命后,封建专制制度被推翻,妇女的地位较从前有所提高。后来国民政府还专门设立“妇女部”,负责管理全国的妇女事务,维护广大妇女的权益。此后,全国各地开始出现一些妇女组织。
20世纪30年代初期,国民党郑县(即郑州,当时被称为郑县)县政府专门设立了“郑县妇女会”,具体负责郑县的妇女工作。其理事会的理事多为郑县政府官员的夫人、姨太太,会员多是各部门的女职员和学校的女教员。
“郑县妇女会”在县政府所属的各部门中,既没有实权,又缺乏活动经费。而那些所谓的“理事们”又是一些缺乏责任心的阔太太,领导能力、组织能力都很差。于是,曾经喧嚣一时的“郑县妇女会”可谓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在成立后的几年里,几乎没有做过任何实际工作。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因郑县政府机构调整,早已名存实亡的“郑县妇女会”编制被正式撤销。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为了动员各界抗日,全国各地纷纷成立各种抗日组织。郑县再次成立了“郑县妇女会”,理事长由豫丰中心学校校长赵梅贞(开封女师毕业,曾任郑县妇女放足运动的负责人并为此作出过重要贡献)担任,国民革命军第一战区专员之妻尚寒影、郑县县长仝人麟之妻陶茵茹为名誉理事长。新的“郑县妇女会”因不被政府重视,开展活动困难,很快便再次处于有名无实的尴尬境地。日军占领郑县后,只得再次解散。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郑县县政府又重新成立“郑县妇女会”,赵梅贞再次任理事长,郑州绥靖公署一处处长之妻马池清为副理事长,另有理事3人。因种种原因,新成立的“郑县妇女会”依然成绩不大。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郑县解放前夕,几经沉浮的“郑县妇女会”终于彻底解散。
1949年1月,新生的郑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郑州市民主妇女联合会”。从此,一个真正属于并服务于广大妇女的组织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