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麻文峰 曹学勤)公安民警竟收受贿赂私放犯罪嫌疑人,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科通过一次谈话发现线索。昨日,原内乡县公安局砟岖派出所民警梁红党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李杰免予刑事处罚。
现年39岁的李杰系内乡县城关镇人,原任内乡县公安局砟岖派出所所长。39岁的梁红党原任内乡县公安局砟岖派出所民警,一级警督。
2006年5月22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马强驾车伙同韩三兴、张国红、王洪周、马小柱准备由内乡县城去邓州市盗割通信电缆,行至内乡县城外时被内乡县公安局砟岖乡派出所民警发现形迹可疑,被带往砟岖乡派出所讯问,五人供述了两起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759元、间接经济损失49000余元的犯罪事实。5月23日中午,犯罪嫌疑人马强通过其表姐夫杨某向砟岖乡派出所交纳7万元现金,派出所将这笔钱入账小金库后,遂将五名犯罪嫌疑人释放。此后的半个月内,该犯罪团伙分别在汝州、济源、叶县、内乡等地连续盗割通信电缆11次,价值114000余元。2007年1月,登封市监所科检察人员在同被抓获的韩三兴进行入所谈话时发现了砟岖派出所民警的犯罪线索,遂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