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日,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张悦在中国政府网网聊时表示,36个主要城市的主要水质指标要确保每个月进行月报,以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
张悦表示,主要城市的水质月报要确保,但并不意味着106项指标都要进行及时的信息公布。因为106项指标分两类,对于常规的42项指标,政府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布。对于64项非常规指标,按照标准的要求,针对特定的地区和特定的时间进行监测,并且进行公布。建设部要求,逐步对每个月的自来水情况进行公布,要加强这方面的政府监管,及时通报信息。居民则可以到相关部门或者自来水公司了解咨询目前的水质情况。
据了解,国家环保总局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将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公布工作。同时,公布流域水环境月度变化情况,与往年同期水质监测情况进行对比。此外,还有水质监测自动周报。这些都要接受社会监督。 据《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