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思俊 通讯员 洪玮琨)日前,中牟县张庄镇粮管所所长李某、副所长郭某因在受委托收购国家储备粮期间严重失职,被双双撤职。
2006年6月,中牟0102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出资委托张庄粮所收购小麦。2006年7月,浚县农民赵某、孙某等人到张庄粮所和该所所长李某协商,为节省时间用标准袋送麦不过磅只清点袋数的方式计算重量,李某表示同意。在送麦过程中,赵某等人事先将部分空袋藏到拉粮车上,把小麦卸在仓库内之后,在整理叠放包装袋时,趁人不备,将随车携带的空袋掺加其中一并计算袋数折合成粮食重量及款额。收购期间,张庄粮所副所长郭某负责检斤查袋,但其并没有亲自整理,对此过程监督不严,致使赵某等人的诈骗行为有机可乘。从7月23日到8月17日,短短不到一个月的功夫,竟致短库539896公斤。经中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短库粮食价值折合人民币近80万元。
李某、郭某身为粮所主要负责人,在受委托收购国家储备粮过程中因严重失职而受骗,致使国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中牟县纪委监察局查证后,于11月20日决定给予李某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郭某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