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辉 实习生 冯鹏飞)昨日,我市下发《郑州市重点产业聚集区考核评价办法》,拟用5大指标为市重点产业聚集区排座次,前6名给予重奖。
考核评价体系包括综合经济指标、机构设置、土地利用、投入产出、产业聚集度等五个方面,根据国家、省政策导向和我市产业聚集区发展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评价要素中,综合经济指标占60分,保障部分占10分,评价部分占30分,另外还有部分鼓励得分。但对于聚集区年底前未完成总体规划的,有严重环境污染项目、被国家查处的,违反国家土地政策而造成当地农民上访的,将取消考评资格。
考评结果将按得分进行排名,前6名给予奖励。考评成绩将作为对重点产业聚集区工作综合评定和资源配置、项目扶持的重要依据。考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达到市年度目标任务要求或综合评定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市年度目标任务要求或综合评定连续三年排名靠后的,将不再确定为市级重点产业聚集区,不得享受市级重点产业聚集区各项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