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专电(记者 刘浦泉)“银行开展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后,消费者不必在不同银行间再当存款‘搬运工’了,但手续费收取标准过高令人难以接受。”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日前指出,跨行通存通兑收费过高,涉嫌垄断经营,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11月19日,北京首批14家银行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手续费收取标准基本确定为交易金额的1%。
面对收费过高问题,一家商业银行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回应称:“我们为消费者提供了一项新的服务,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享受这项服务。好比之前消费者只能走‘乡间小路’,现在我们修了一条‘高速公路’,需要收取一定的‘过路费’。消费者如果承受不了‘过路费’,就可以继续走‘乡间小路’。”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中,人民银行只是为商业银行提供一个平台,用以解决转账支付方式。各家商业银行自愿参加,并自行定价,央行无权干涉。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跨行通存通兑是否需要收费、需要收多少费,应由中国银监会确定标准后听证,最后上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而不应该由银行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