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我市纪检监察体制将进行重大改革:对市直机关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由现行的双重领导改为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领导,并对党委部门试行派驻县(处)级纪律检查员。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动员会,市领导马懿、王璋、杨丽萍、姚待献参加会议。
一些机关及工作人员作风浮漂、效率低下、变相审批、交叉执法,严重制约全市跨越式发展的推进。市委常务副书记马懿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要充分发挥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派驻机构要以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重点对象,以决策和执行为关键环节,以人财物为重点领域,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
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要求,此次实行统一管理的市直单位共72个,其中拟成立纪检监察机构或派驻纪律检查员的市直单位共16个。
市直单位均设纪检监察机构
《实施意见》指出,派驻机构由过去的市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尚未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部门和单位,将根据需要予以设置;党委部门试行派驻县(处)级纪律检查员。
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的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干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后勤保障仍由驻在部门负责。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对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继续执行双重管理。
重点监督班子成员滥用权力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经批准,派驻机构可初步核实、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调查或配合驻在党组织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其他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
马懿强调,如果派驻机构发现问题不及时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不按规定程序查处,就是工作失职,要追究责任。
派驻机构干部编制明年6月完成
市委决定,对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工作,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先对派驻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县(处)级纪律检查员实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其他干部暂由驻在部门和市纪委监察局双重管理,继续执行双重管理有关规定,待时机成熟时再统一管理。
今年年底,我市将完成对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县(处)级纪律检查员的统一管理工作,2008年6月底前完成派驻机构其他干部的编制、职数核定及人员接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