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执法人员不得在路口随意拦截正常行驶车辆查车;客车上发生违法行为,司乘人员不能无动于衷……昨日结束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改后的《条例》又增设一些细则化的条款,对客运、货运的运输管理规定作了相应调整。该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司乘人员不能漠视违法行为
针对客运经营车辆上发生不法行为时,经营者采取的推诿态度,《条例》规定,营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当违法行为发生时,司乘人员应当及时报警,积极救助。
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车辆
修改后的《条例》还特别增设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