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 通讯员 李新)巩义来郑办事的张某昨天遇到一件倒霉事,在街头吃了一顿饭,车牌被人偷走,并被敲诈200元钱。
昨日凌晨1点左右,中原区棉纺路办事处社区巡防队员朱平武、郭元里夜巡至棉纺路四厂生产区附近时,一名30多岁的男子拿着一块牌号为湘AF7370的汽车牌照报案,称自己被人敲诈了200元钱。
原来,当天张某和朋友驾车来郑办事,晚上12点多将车停在棉纺路四厂附近工商银行门口去吃饭。饭后张某发现私家车前后车牌不见踪影,前车窗留有一字条:“若要车牌汇款200元,明天告诉你账号!”纸条上还留有联系电话。
张某当即拨打对方手机,对方让他将200元钱放在四厂中街80号楼1门洞雨棚顶上。张某刚把钱放下,对方电话就打过来,说车牌放在四厂生产区门口一垃圾箱内。张某找到自己车牌的同时,又发现了一块牌号为湘AF7370的车牌。恰好巡防员路过此处。
听完介绍,两名巡防员急忙和张某返回80号楼,200元钱已被人取走,拨打对方手机已经关机。巡防员提醒广大司机,遇到类似情况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希望湘AF7370司机到四棉社区巡防室认领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