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省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上调近两个月,但仍有很多职工不知如何维权。昨日上午,短短一小时内,市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就接到1225个来电,询问热点集中在民营企业员工、环卫工人、保安、物业员工、连锁超市营业员及餐饮行业服务人员大多未能享受到调高后的最低工资待遇。
有理性按程序联名投诉
典型案例:市内某物业有限公司,每月给职工发500元工资,节假日加班从不支付加班费。职工提出上调工资要求,企业负责人明确表示:“谁敢举报投诉,就开除谁。”
针对这类企业,市劳动监察部门建议:员工可联名投诉,但要有理性、按程序反映到有关部门,如发现对举报人有打击报复行为,被查处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
最低工资不含“三金”加班费
典型案例:一位举报人来电投诉,单位每月给员工发到手的工资只有500多元,对此,单位的解释是扣除了养老失业医保等“三金”和用餐补助之后的费用。
劳动部门表示:企业的这种说法不合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企业或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也就是说,员工拿到手的工资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都可以投诉。
经营状况与执行最低工资无关
典型案例:某家政公司不按规定支付员工最低工资,企业解释是因为公司对客户收费没有上涨,因此员工工资也不该上涨。
执法人员表示,部分行业是对外收费然后给职工发工资,但如果企业以对外收费没上涨就不给员工涨工资,那就首先错在单位,经营是单位的责任,发工资是单位的义务,在法律规定内为员工发工资,不能把经营问题转移到员工身上。
现场投诉5个工作日内可受理
针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部门表示最好的办法就是投诉,只要在权益受到侵害的两年之内到劳动监察部门,提供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进行投诉即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所在单位的签到表、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据即可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