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开始征集市民意见。该《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不得设置“园中园”重复收费。
景区一票制,看似一件好事,也确实赢得了一些论者的赞许之声,有人甚至夸张地说,这还用征求市民意见吗,市民肯定100%赞成了!要我看,这种论断太天真了。
景区设立园中园重复收费确实让人烦,可一票制又能怎样?比如景区内有三个园,以往景区门票100元,三个园的门票各50元,改成一票制后,收费200元,看似少了。可作为游客,我可能只对其中的一个园感兴趣,以往我只需花150元,现在却要花200元,难道我应该为一票制大声喝彩吗?
道理很简单,景区一票制类似于商业上的捆绑销售,或强行搭售。不管游客想逛几个园,实际逛了几个园,都要把所有园子的门票都买下。从法律上说,这叫剥夺了游客的消费选择权。经常旅游的人都知道,很多景区里的所谓“园”,真是没有逛的价值,门庭冷落。现在可好,有了一票制,不逛也得逛,不逛也得交钱。可以猜测,景区一票制一旦在全国推广,各风景区里的“园中园”势必越建越多,从而为景区门票涨价制造充分理由。
说到底,景区实行一票制还是多票制,并非问题关键,关键是景区门票是否合理。最近有报道说,相对于在中国较为低廉的吃、住、行等旅游费用,中国景点门票价格与国外相比,可以说是“全球最贵”。日本名胜富士山是免费的;韩国最高峰汉拿山是免费的;俄罗斯克里姆林宫门票约合人民币45元;英国王室私人官邸白金汉宫的门票价格,和到酒吧喝两杯啤酒差不多……而国内呢?我最近去了趟浙江乌镇,镇上的西栅景区,除了一个茅盾纪念馆就是几条连居民都没有的街道,门票却也好意思卖到120元。
有关部门不想办法降低门票价格,却在几票制上做文章,很可能是忽悠人。国内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畸高,已经成为制约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究其原因,我看主要有二:一是地方保护主义观念作怪,我的地盘我做主,来旅游的大多是外地游客,让外地人多留下点“买路钱”,为本地GDP多做点贡献,不仅本地政府乐意,恐怕连本地老百姓都乐意;二是自然风景区的旅游资源归属权错位,本该是全体国人的九寨沟、峨眉山,却俨然成了当地人、当地政府甚至风景区管理部门的,门票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想涨价就涨价。日本的富士山、韩国的汉拿山为什么免费?这根本不是一个“让利于民”的问题,而是一个“还权于民”的问题。
任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