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海 明)昨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郑州市二马路机电市场由郑州市鸿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交给郑州市隆埠商贸有限公司接管。
据介绍,2000年1月13日,隆埠公司与河南兴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联营合同,双方出资共同联建高科技机电产品市场,约定在2000年2月至2004年2月合同期内,若兴豫公司出让该块土地,在同等条件下,隆埠公司有优先购买权。2003年6月,兴豫公司与鸿成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将二马路机电市场转让给鸿成公司。隆埠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鸿成公司停止侵权,退出市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26日判令鸿成公司将市场恢复原状后返还给隆埠公司,但鸿成公司一直不予履行。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30多名执行人员来到二马路机电市场,把鸿成公司的办公用品进行清理,并协助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经过约一个小时的执行,这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