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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公交一体化过程中的对策
姚明辉
中原网  日期: 2007-12-14  来源: 郑州日报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战略的实施,我国小城镇建设的步伐逐渐加快,城乡之间、乡镇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人员之间的流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带来了客流量的与日俱增。公路客运在客运需求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已经无法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此外,随着城区的不断拓展和公交线路的对外延伸,城区公交和公路客运的经营区域逐渐产生了“交集”,造成了两种经营方式间的恶性竞争,矛盾日益突出,急需一种新的客运管理模式来改变这种状况,这样,城乡公交一体化就成了解决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问题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

  

  一、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运行机理和意义

  

  城乡公交一体化就是根据城乡旅客运输发展的客观要求,为适应城乡一体化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改革现有的城乡客运管理模式,打破原来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的局面,利用公交化运作方式,发挥客运资源效益最大化,以达到城乡公交相互衔接、资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地协调发展。

  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是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提出的;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和实施城乡一体化统筹的先头兵。它的实施能够明显提高城乡客运的服务质量,使乡镇居民享受到 “快捷、方便、经济”的运输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差距,体现了运输和谐。宏观方面,它的实施有利于城乡道路客运行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能力,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城市公交与公路客运之间的无序竞争,有利于城乡客运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城乡客运的整体竞争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城乡道路运输结构的调整,使得城乡客运资源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保持供需平衡。

  

  二、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开展的对策

  

  1. 管理主体一体化

  从实践来看,城乡公交一体化都是“自上而下”依靠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大力推动而得以完成的。政府应通过明确行政主体、改革管理体制等措施推动管理主体一体化进程。管理主体一体化是指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把道路客运归属一个单位管理。交通部门是按照运输发展运行规律设立的管理机构,在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过程中应将城乡公交客运纳入交通行业管理,由交通部门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工作及行业管理,统一公交发展规划,统一配置公交资源,统一实施公交税费政策,统一公交运价标准、统一服务标准,强化交通行业管理及其政策法规研究、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使行业管理力度加大,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的行政区划和市场分割的弊端,从而改善人为制造的不良外部环境。

  2. 改造手段多样化

  公交城乡一体化并不是市区的公交车辆开到区、县、乡那么简单,关键在于对原有的客运经营者的改造,应该采用多种手段解决其中的问题。一是鼓励经营主体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采用以资本为纽带,运用收购、并购、联合等市场化运作手段,通过股份制改造,组建权责明确、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公司化紧密型经济实体,实现了由经营主体多元化向投资主体多元化转变,使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客运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为实现区域专营的公交发展模式打下基础。二是公司收购模式,由改造主体出资收购原经营者的经营权,原经营者退出客运市场,对原从业人员优先录用。另外,要对城乡道路客运运营实行统一站点、统一排班、统一票价、统一车型、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公交化改造。改造后的公司要实行定车、定线、定时的公交运作模式。

  3. 线路分配区域化

  从国际经验看,公交市场的发展模式主要有垄断专营、方式专营、区域专营和线路专营四种,这四种模式各有优缺点。要保证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区域专营化是一个有效可行的模式。区域专营化是指以一个区域内所有客运班线经营权为资源配置单位,由一家企业经营。在确保群众方便出行的前提下,给予经营企业充分的营运自主权。在取得经营权的区域内,由经营企业自行布局客运网络、安排班次、设立站点、调配车辆等。区域专营化是一种非常适合农村客运市场的资源配置模式,通过区域专营,经营企业可以灵活安排线路走向和车辆数量,合理安排班次,实现网络化经营,提高车辆使用率,降低运营成本,还可以实现区域内冷热线的经济效益互补,解决客运企业“重热轻冷”的矛盾;另外,农村班车通达率可实行包干制,实现村村通公交,还彻底解决了一条线路多家公司经营的局面,减少了行业内的不良竞争。但同时我们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对区域内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使其成为公交区域专营化的质量保证。

  4. 过程实施法制化

  加快法规建设步伐,建立一套统一的、作用清晰、层次分明、较为完善的城乡道路运输法规体系,填补现有道路运输法规体系中所存在的一些真空带,对城乡客运的运政机构管理、线路审批、车辆投放、站点规模和设施、司乘人员上岗标准、企业规模、服务水平、监督机制、评价体系、扶持政策等作出明确、统一的法规界定。用以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使城乡公交一体化得到有效实现与运行。

  5. 其他建议

  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进程是一个整合复杂性系统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实施不仅需要合理解决以上所述的几个问题,而且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和帮助扶持,比如加大经济扶持以降低运营成本,让利于民,加大相关政策扶持以提高运营效率,让利于业户,加大管理扶持以优化运营环境,让利于社会。同时,也要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执法队伍的建设,使和谐化管理为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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