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宪柏一遍又一遍地对记者说:“孩子从小我就教育他,当别人有困难时要伸出援手,这难道错了吗?”
这个判决也引起了中科院退休教授尹航的关注,作为一名数十年从事法律的工作者,他称有两点不解:一是判决将挖坑人张胜置于本案之外;二是“村委会管理不当只承担30%责任,见义勇为者父亲却承担70%责任”。70岁的尹航说:“这与社会大力弘扬的见义勇为精神是背道而驰的,是对舍己救人行为贬值的判决!”
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的马丽敏律师说,从管理角度,闫家村村委会肯定负有过错责任,但造成此悲剧的挖坑人不应置身事外。而作为孩子的家长,也应负有一定的监护责任,但因为孩子做的是好事,让其承担70%的绝大部分“责任”是欠妥的。
吉林省律师协会众多律师也都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已将此案上诉到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曹宪柏表示:“一定要把这个官司打下去,不光是为了死去的孩子,我也想为这个社会做点什么。”
据新华社长春12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