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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成就业新“拦路虎”

中原网  日期: 2007-12-25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年龄”已经成为影响择业的第二大因素,排在“工作经验”之后,“学历”和“性别”之前。参与者中,认为年龄因素对自己择业影响“非常大”和“比较大”的分别占三成左右。

  调查中,81.6%的公众认为受年龄因素影响最大的群体是下岗再就业者,这个比例远远高于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统计显示,我国下岗职工平均年龄为39.9岁,主要集中在40~50岁之间,占下岗职工总量的43.8%。大龄下岗职工依然是就业中的困难群体。

  2007年3月一项针对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所做的调查显示,有54.9%的人认为曾受到过各种不同的歧视,认为受到过严重歧视的占15.6%,其中年龄歧视在歧视的排行榜上名列前茅。年龄歧视主要集中在25岁、35岁、40岁这三个年龄段。企业、高校招聘及公务员招考仍然是歧视最普遍的领域。

  年龄成为单位招聘人才的“硬指标”。进入一个招聘求职网站,几乎所有的职位都有年龄要求。商店收银要18~25岁,网站编辑要24~34岁,网吧管理员要20~25岁,一个往T恤上印图案的工作也要求35周岁以下。

  对于这种现象,调查中62.4%的公众认为是一种就业歧视,15.8%的人认为这是企业的自主权利,还有22.2%的人认为要视情况而定。

  有受访者表示,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只规定了“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但没有对“禁止年龄就业歧视”作出规定。在实践中,因年龄就业遭到歧视,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很难获得法律保护。调查中,认为劳动法应该增设禁止“年龄就业歧视”条款的公众占82.8%。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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