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日前公布的2006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数据显示,有1/3的省份没有达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增长要求。
应当说,过去几年来,伴随着舆论关于民生问题的讨论,各级政府逐渐增加教育的财政投入,但几年下来,4%的法定目标依然没有达到,尚有近一个百分点的差距。这一个百分点是什么概念?2007年,GDP总量约在23万亿元,1%就是2300亿。全国学生目前是两亿多,这笔钱摊到每个学生头上约1000元。
在法治较为发达的国家,地方财政支出的相当大比例用于教育。这并不一定是因那些地方的政府官员,从个人立场上多么重视教育,更主要的是因为财政收入该怎么花,是由民众或者民众通过其代表决定的。
但是,按照现实的财政体制运转机制,地方政府怎么花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官员决定的,他们的选择当然会有不少与当地民众、与人大代表相同,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会与民众及其代表不同,比如,对增加教育的财政投入,一些地方官员就未必热心。
怪罪地方官员的认识水平无济于事。制度决定人的选择。而在现有的行政管理制度下,各级地方政府负责人的任期相对较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会选择容易快速地出政绩的项目,而教育显然不属于这一领域。
因此,保证教育投入,只是呼吁或自上而下地施加压力,比如问责,确有一定用处,但治本之道还是建立、完善民主财政制度,真正让地方民众决定地方政府的钱该怎样花。
因此,各级政府如果要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就需要进一步改革财政制度,完善财政监督制度,让民众直接或通过其代表参与支出选择。只有财政民主,才能保证教育投入令人满意地增长。 京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