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加强价格监管的纪律要求,加强对落实加强价格监管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加强价格监管措施的行为,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中央加强价格监管各项措施的落实。
目前,由于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加剧,导致我国经济出现了异常复杂的局面,集中表现在一系列背反经济现象交织在一起,导致宏观调控政策选择异常困难。当前,一方面居民消费品价格居高不下,甚至有可能出现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可能;另一方面,随着美国经济出现衰退迹象,中国经济不可能独善其身,增长速度极有放慢可能。近日,楼市的拐点,股市的狂泻,充分说明这种迹象已经出现。
怎么办呢?不能眼看着对广大百姓特别是低收入阶层危害巨大的物价上涨蔓延下去。因此,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是正确选择,比如:国家已经启动了临时价格干预等一系列措施。中央的一系列价格管制措施,要切实落实,仅仅依靠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各级物价管理、工商管理部门发文件是不够的。在这个非常时期,必须有一个强势部门来督促中央一系列价格监管措施的落实,必须把物价监管措施上升到比经济因素更高的高度来认识,才能引起各级政府对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视。
中央纪委监察部介入价格监管措施的落实,相信各级政府一定不敢不买账。中央纪委监察部通知中的两个“绝不允许”是从民生的高度出发的:绝不允许擅自提高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以及地方管理的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地铁票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绝不允许在采取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后故意限产停产、减少供给或者降低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从严查处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并且明确,对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对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把经济现象、经济问题上升到政治和大局高度,足以看出中央对当前物价管理的重视程度,足以看出当前物价形势的严峻程度。各级政府必须从中悟到其深刻含义,自觉执行中央命令,控制好本地区市场物价。笔者始终认为,在非常时期,无论经济手段,还是行政手段,只要能够达到使经济向好的方向发展的目的,都可以使用。中央纪委监察部介入价格管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各级政府在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中是否得力,是否存在渎职行为;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国有资源、价格的垄断性企业是否有擅自涨价行为。对竞争性很强的领域特别是私营企业等不要介入,要切实避免出现对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干预甚至扭曲。 余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