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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官员:力求在会考与会干中寻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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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官员:力求在会考与会干中寻平衡

中原网  日期: 2008-01-30  来源: 郑州日报  
  资料图片
  2007年11月中旬,四川,通过公选,55名县处级干部陆续上岗。

  有别于此前历次公选,四川此次不仅打破了区域限制,更打破了身份与资历的限制——不管是官是民、不论省内省外、不限职衔高低,只要符合一定的基本条件即可报考。这一操作模式,立即引起了媒体的关注。而在此前后,同样引起媒体关注并见诸报端的公选还有:

  8月20日,天津公选108名干部;

  9月24日,重庆北碚公选21名干部;

  11月1日,杭州市县区联合公选48名领导干部;

  11月16日,徐州市教育局公选3处室领导职位;

  ……

  不仅如此,各类与公选相关的网站、培训机构乃至讨论也逐年增加。显然,在一路风雨之后,无论是政界还是坊间,对公选的热情正在被极大的调动与释放。

  那么,在各界眼中,究竟是如何看待公选的呢?目前公选发展状况如何?它能否避免“考官族”等现象?能否选出好干部?针对此类问题,《决策》杂志在2007年12月开展了名为“你怎么看公选”的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的目的,在于把握公选发展的现状,探讨其面临的问题。毕竟,对于一项改革措施而言,在朴素的热情之外,还需要客观的质疑与理性的完善,而更深入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探索才能让转型付出最小的成本?

  调查有效样本百余份,基本覆盖了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北京等省市。调查对象既包括有过公选经历的公务员也有正在为参加公选做准备的公务员,另外还有公选组织者、专家、普通公民。

  

  “能否选出好官”的悖论

  

  公众对公选的本轮关注始于2003年。2003年10月,江苏决定以公选的方式选拔金坛、沛县两县(市)的县(市)长推荐人选,并于11月成功选出全国首位“公选县长”,公选开始走进公众的视野。

  但就公选制度而言,2003年的江苏并非首创。“最早是浙江宁波,广东广州、深圳等城市在1984年至1985年,开始进行了这项工作。”人事部人事教育司司长王志明说。

  在回顾这段历史时,王志明认为:“当时的直接原因是,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设事业的需要,急需补充一批干部特别是一部分专业性比较强的干部,而当时组织部门手中掌握的后备干部又不能满足需求,于是公开选拔这种方式就应运而生。”

  可见,从创立之初,为党政部门选拔优秀的官员就是公选最重要也最现实的担当。那么,公选能否选出优秀官员呢?

  根据本次调查,80%的受访对象认为公选“能选出好官员”或“基本能选出好官员”,两者分别占8.6%、71.4%;67.6%的受访对象认为公选干部“基本能够胜任工作”。同时,在回答“您认为在公选中胜出最关键的因素是什么”时,32.6%的受访对象选择了“真才实干”,另有30.2%的受访对象选择了“综合素质”;并有80%的受访对象认为公选“完全能”或“大致能”鉴定官员的全面素质与潜能,两者各占2.9%、77.1%。

  这既是说,8成受访对象均认为,作为领导干部选任方式的一项变革,公选基本能选出优秀的官员,因为在公选中胜出的最关键因素是“真才实干”及“综合素质”等,并能有效的鉴定之。

  但在随后回答“公选现在面临着哪些问题”时,52.8%的受访对象的选择却是“难以鉴定干部的全面素质和潜能”。

  如果不能有效地鉴定公选干部的全面素质与潜能,那又何以能选出优秀的官员呢?显然,这里有一个悖论。这一悖论在参与过公选的公务员中表现得最明显,在这一群体填写的调查问卷中,一半以上表现出了这一悖论;而未参与过公选的公务员中,这一比例也高达40%;相比较而言,在公选组织者填写的问卷中,这一悖论表现得最不明显。

  “这反映了目前多数人对公选的一种态度:对于公选,公众在理性上能接受、与之的距离近,但感情上直觉上有质疑、与之的距离远。”相关专家如此解释这一悖论。

  “相对于其他干部选拔机制,公选对于年轻公务员来说是一次机遇。”今年10月份,通过公选从乡镇进入安徽某县直部门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如果没有公选,对于他而言,从乡镇进入县直的通道狭窄而几无可能。

  同时,增加官员选拔、任命的透明度,以扼制其中的腐败已成为各界的共识。在2007年初,组织部就已在湖南、安徽等省开展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

  公选显然符合这一趋势,“所以在理性上,大家都比较认可公选,希望公选能带来一些变化。”相关专家告诉记者,但由于考试在公选中占有的分量,以及“考官族”等现象,让公众难免在感情上对公选产生质疑。

  四川省政府顾问蒋先继在总结四川历次公选时说到,以往的选拔在组织和命题上都有一定的随意性,一些公选出的干部往往是“应试”型,“会考试不能用”。其中一件事情让四川省省委组织部记忆犹新:一名官员在公选中成绩很好,但审查时却发现,该官员几乎每次公选都报名参加,自己的日常工作根本无暇顾及,“这对那些埋头苦干的实干家是不公平的。”蒋先继说。

  “我有一位同事就因为自认考试能力不行,放弃了此次公选。”公选进安徽某县直部门的该官员甚是惋惜,“尽管他有多年的基层与县直工作经验。”

  而在2000年的湖北随州,“公选”甚至一度成为时任市委书记孙楚寅排斥异己,提拔自己人的一种手段。

  正因如此才导致了“理性上距离近、感情上距离远”的心态,进而导致对公选认识的分歧。在回答“你如何评价目前公选制度发展状况”时:无一受访对象认为公选发展状况“非常好”,51.4%的受访对象选择了“好”,其余49.6%选择“不好”与“非常不好”。

  

  “会考的”与“会干的”

  

  “会考的不会干、会干的不会考”,这是长期以来困扰公选的一大难题,这一难题也是导致“公选悖论”的原因之一,并使得公选在上世纪90年代试点后逐渐转冷。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全国都处于热情推广公选的阶段,仅西部某市公选产生的乡村干部就达到30%以上,公选县级领导干部、科级领导也在较大范围内展开。但此后不久到2002年至2004年初,由于‘会考的不会干、会干的不会考’等现象,全国的公选均处于相对冷落阶段,出现了‘步云乡直选’的遂宁没有公选一名领导干部。”相关专家回顾公选历史时说。

  不过,这一难题似乎有了松动的可能。在调查中,11.8%的受访对象认为通过程序设计与选拔方法的完善,“考官族”等现象“完全能避免”,55.9%的受访对象认为“大致能避免”。这其中最系统的程序设计与选拔方法革新出现在四川与江苏等地。

  2006年初,在经过了长达一年的深思熟虑后,针对“考官族”等现象,四川在第五次公选副厅级干部中研究制定了“8+3”的公选工作模式。“8”是指8个测试考核步骤及其不同的测试方法和内容;“3”是指3个征询群众意见、体现群众公认的步骤环节,加之配套的人选推报、集中培训、组织考察等办法构成了一套完整的公选工作方法体系。

  在不久前完成的全国统筹公选中,四川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与方法,推出了“3+2”的公选模式,既注重基本知识、技能、应变能力和政策法规掌握运用能力,也强调个人品行与群众公认度。

  同时在2005年,江苏开始采用“一职一卷”的考试方式,将内容与岗位高度结合起来,以利于考生充分发挥特长。同时,在面试前后增加驻点调研、演讲答辩,并引入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环节;而在加入民主推荐环节后,又不断扩大推荐范围、增加推荐环节在整个考试中的比重,充分考虑民意的分量。

  “计分方法也在不断发展。目前笔试、民主推荐、面试甚至组织考察等各个环节的表现都将逐轮带进、加权计分,使每一环节的表现都对最终的成绩有所影响,既避免了一张试卷定终身,又防止了简单以票取人。”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孙学玉说,“总的趋势是更具针对性、更具识别力、更趋科学,更好地把具有不同能力、特点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

  相较之其他选拔方式,公选干部首要的是会考,但仅仅会考就可能走向“会考的不会干”的尴尬,从四川等地看,程序与方法完善的方向正是加以大考核“会干”的环节,力求在“会考”与“会干”中寻找平衡。但在调查中,这一方向似乎并未获得公众的认可。

  针对公选新元素,本次调查设置了专门问题,结果显示,江苏的“一职一卷与岗位高度结合”被认为是最有意义的公选创新举措,获得了32.7%的受访对象认可;接下来是“面试过程中的结构化面试以及无领导小组讨论”,获得了23.6%的受访对象认可;其余的先后是“民主推荐”、“驻点调研”、“演讲答辩”等等。

  在受访对象对公选的建议中,能看出与此相同的逻辑:34.6%的受访对象对改进公选的建议是“提高考试质量、增强科学性”。

  “在公众眼中公选与考试之间还是一个等号,而不是大于号。公选给公众留下的以分取人忽视工作实绩的影响仍未改变,这最终将再次导致公选陷入‘高分低能’与‘选不到最差也选不出最好’的尴尬局面。”相关专家分析到,这对公选程序设计与选拔方法的完善,乃至公选真正走向成熟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同时,公选的进化之路并非总能获得一致的认同。

  2007年10月,湖南株洲拟在电视公开选拔女干部中加入才艺展示环节,立即引起哗然。在本次调查中,9%的受访对象认为这是“公选的有益尝试,代表了公选的方向”,42.4%的受访对象认为这是“公选的一种尝试,部分代表了公选的方向”,其余48.4%的受访对象均对此做法持否定态度,认为“没有任何意义”,甚至是“公选走向歧途的一种表现”。

  

  制度成熟还要多少年

  

  从2004年国家出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至今,对公选制度与公选干部的质疑并未减少,鲜花伴随着荆棘,掌声与批评同在。当被问及“国家是否应该再次统一规范公选”时,29.4%的受访对象认为“非常需要”,61.8%认为“需要”,即超过90%的人认为应该统一规范,仅有8.8%的受访对象认为“不需要”。

  “显然,针对目前公选的现状,公众希望能在更高、更为科学的层面上探索,毕竟公选探索一旦走上歧途其代价将是巨大的,因为它涉及的对象是人。”相关专家分析道。

  而如果以一种更加冷静的态度来思考目前各种公选创新,那么不得不承认的是:如果抛开一些新举措所产生的轰动效应,公选与公平、民主的要求还有着相当大的距离。

  对此,中央党校的王贵秀教授直言不讳地指出:“增加领导干部的选择范围当然是好的,这是一种新的探索。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老百姓并没有发言权,只不过是能够有发言权的官员多了一些而已。”

  因为,从制度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公选不只是官员选拔制度的实验,而是以公选活动为中心,形成了一种公众、权力机关、社会媒体相互作用的临时性的关系。以乐观、理想的态度前瞻,公众至少寄希望于这种临时性的关系,一是能够逐渐培养起公众参与社会政治事务的热情与水平;二是权力机关在一定的社会压力下,逐渐完善公选并走向更大程度的政治的民主化;三是媒体的立场与公共性不受干扰。这三者的良性互动,才有可能将临时性的公选活动,导向最终的制度建立。

  但公选迄今为止仍被更多地看做一种手段和工具,53.8%的受访对象认为“公选最大的意义”在于“选出有才能的干部”。

  在调查最后,当被问及“你认为公选还需要多少年才能走向完善”时,51.6%的受访对象选择了“2年到4年”,48.4%的受访对象选择了“5年以上”,无一人选择“2年及以内”。 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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