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被身边的人冠以“作家”的光环,但我并不认可这个称呼,因为我知道自己充其量是个写手而已。当然,不久前遇着个机会把散见于报端的文章结集出版了,内心也是十分高兴的。销售就不想了,亲朋好友或是闻风索要的人一律送一本,霎时间圈里人的赞誉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回想着获赠人笑着说谢谢的表情,心中的成就感便增强一分。于是我决定扩大赠书范围,只要与我生活有关联的人都送。反正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让它扩大一些影响。
一天,来了位查水表的女孩,记好数字刚要走,我叫住她说送她一本书,她接过来看看正面,又看看背面,犹豫了一下,把书往我手里一塞,扭头走了,把我呆呆地晾到了那里。
一时间我觉得非常地尴尬和没趣,心中十分郁闷。妻子回来闻听后笑道:“你还会为自己出版了个作品集得意洋洋吗?”我无语。
一个月后那个女孩又来了,为了避免不悦我没搭话。可她抄好表数冲着我来了,说:“老师您好,久闻您的大名,也在报纸上拜读过您的作品。说实话真想收藏一本您的著作,可上次我身上没有带钱,我记住了定价,这次来一定买您一本!”
天,原来是这样!我急忙取出一本,签上名送给她,说什么也不要钱。可她不依,说什么也要给钱。争执不下,我忽然想起金庸先生将版权一元钱卖给中央电视台的事,于是提出了解决方案,咱也耍一回大家风范,一元钱签名售书。
这次赠书,不,应该说是售书,又使我不禁良久地感慨,我把那一元钱装入了一个信封,小心翼翼地保存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