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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区街新闻·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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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群众撑起一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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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城乡低保救助体系日臻完善
为困难群众撑起一把保护伞

中原网  日期: 2008-02-29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高凯 通讯员 王珺洁 文 李焱 图)记者昨日从金水区获悉,在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该区通过建立“以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为基础,以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救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成功为辖区居民修筑起医疗救助、助学等防线,让辖区困难群众的头顶上都有了一把无形的保护伞。

  完善城乡五保供养政策。在做好农村五保供养的基础上,今年金水区制定出台了《金水区城市五保供养工作意见》,在城市也实行了五保供养政策,对五保对象在衣、食、住、医、葬(教)方面给予资金救助和基本保障,并按照对象的不同分为集中和居家两种供养方式,根据对象类别按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或特殊服务补贴。2007年全区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24人,分散供养25人,全年共发放五保金14.24万元。城区则有105名五保对象和孤寡老人享受到了居家供养服务,并有1人享受到了集中供养服务。

  实施医疗救助。针对低保人员看不起病问题,金水区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对象实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先后在辖区选定了47个卫生服务站(中心)作为特困群体的就医点,区、乡人民医院与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构成了全区的医疗救助网络。特困群体在救助网络内定点诊治,就能享受各类医疗优惠。2007年,金水区进一步提高了救助金额,把每年累计最高救助金额从5000元提升到25000元,并将城市低保家庭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低保家庭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解决了低保对象看不起病的问题。

  不断完善助学政策。2006年共救助贫困大学生

  24人次,发放助学金16.8万元;贫困高中生11人次,发放助学金3.3万元,圆了贫困学生的上学梦。进一步提高了助学金额、扩大了救助范围,除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外,对考入高中、中专、职专和技校的贫困学生,入学前一次性救助2000元,每学年再救助2000元;对考入大学的贫困学生,入学前一次性救助5000元,每学年再救助3000元,基本解决了贫困学生上不起学问题。

  实施“温暖工程”,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问题。针对部分低保家庭无房居住或长期居住在破旧危房的问题,在城市,金水区共为401户城市低保家庭提供了廉租房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在农村,对无房、危房和倒房的困难户实施“温暖工程”,由政府出资为每户建新房60平方米,截至目前,区政府共投资70余万元为37户农村特困家庭建造了新房,面积达2200余平方米,有效改善了住房困难户的居住条件。

  同时,为把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金水区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职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提高保障标准。2007年,全区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697户、3828人,发放低保金677.3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34户、648人,发放低保金近65.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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