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
人们注意到,这次机构改革方案中,建设部的名称变长了,突出了两个词“住房”和“城乡”。从字面看,这是名称的改变,实际上却蕴涵着深刻的含义。
建设部是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成立于1988年,原为1982年成立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一部分。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建设部。
其实,在2007年12月,一个名为建设部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督管理司的机构就从原有的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分离出来。政府加强住房保障的决心由此可窥见一斑。
建设部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说:“住房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次新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是为了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