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在市本级参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务必于3月底前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在各县(市)、区参保的到所属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
市统筹办提醒,如不按期年检将会影响职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