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这个建议一曝光,立刻引起强烈反响。
请注意,姒健敏代表的建议,具体到“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等等内容,不是一个简单的“6小时工作制”建议。
首先要厘清的是,这个“6小时工作制”并不是只为公务员“说话”的。“6小时工作制”对公务员来说,确实没有多大的意义。如果那些劳动在最辛苦第一线的产业工人,在制度上每天工作时间从至少8小时减少为6小时,则是从另一个角度减轻其劳动负担,或增加其劳动收入。
有许多知识型的工作岗位,其实是无法按照“工作时间”来计算的。想成为比较优秀的分子,实际上在工作之外,要付出更多的“小时”。
“6小时工作制”对于当代中国来说,显然是太超前了。可是,我们不要轻易否定6小时工作制的建议,其本质价值也就在这里:或者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标准,或者减少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当我们最基层的劳动者不再是“廉价劳动力”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就与公平正义基本接轨了。 徐迅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