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为了消除医患关系的不和谐因素,设计一套完善、便捷、低成本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确保医患和谐的重要保障。
据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王大忠介绍,医疗纠纷的产生,大部分是由于在医疗过程中,医患的沟通存在不足。医患之间对医疗水平的认识有差距,医护人员在医学上能接受病人各种并发症;而病人与病人家属则难以接受,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有些医疗上并不一定有过错,但在诊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在技术、态度、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进而产生医疗纠纷。
对此,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刘玉琴律师建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首先应该向原治疗的科室和医院反映情况,以求达到协商解决的目的。这是成本最低也是最快捷、最妥善的解决方法。但也有相当部分案例无法通过医患协商得到解决,患者维权应该是理性地维权,这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了。
患者应该相信国家的法律制度,不能盲目地以“医闹”的形式处理医疗纠纷,这恰恰是一种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即使是医疗事故,也要客观地提出要求,不能漫天要价。医疗事故案件诉讼法院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个是患者漫天要价;一个是医院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医院也要理性考虑,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