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周力凡)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昨日,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和省国土资源厅三部门联合下发2008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计划,要求年内新开工建设10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8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
按照计划,今年将新开工建设10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建设8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这涉及郑州市6个项目,总投资2.17亿元,年内将新开工建设17.15万平方米,竣工6.64万平方米,其中,荥阳、登封、巩义、中牟、新密年内新开工廉租房面积分别为0.8万平方米、0.6万平方米、0.4万平方米、0.11万平方米、0.24万平方米。
三部门要求,已列入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加快审批;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配租廉租住房要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凡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名义取得国有划拨用地的项目,严禁变相用于商品房开发或转作其他用途。
各部门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进度情况分别上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