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周力凡)昨日,市建委下发文件称,即日起,由市建委、国土、规划等部门组成的整治问题楼盘城建领导小组,将对全市2004年以来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逐个排查。
文件要求,对建成的开发小区未经竣工交付使用验收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手续,从而有效减少问题楼盘的发生。同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纳入工程验收备案程序之中,凡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备案但未办理竣工交付使用验收手续的开发企业,对新开工的项目暂缓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对新竣工的项目暂缓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直到原开发项目办理了竣工交付使用验收、问题楼盘得到根治后为止。
市建委表示,今后将严格要求小区公共基础配套设施与开发项目同步进行建设;竣工交付使用验收时,重点对小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的验收,保证小区建成后能够与开发项目同步竣工交付使用,减少问题楼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