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生活补助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680元,比原标准增加80元。二是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