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共作出12项决议和决定,为构建和谐郑州作出了贡献。
围绕市委工作重点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既定的奋斗目标。从2000年开始,郑州市就开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05年开展了“四城联创”活动,去年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
2007年是郑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见》。2007年7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要求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动员全市人民积极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决议》,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的统一行动,有力地推动了郑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围绕政府工作难点
找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结合点,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个重要工作原则。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小学入学难”这一政府工作的难点,积极行使决定权,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工作的开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郑州市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加之广大市民对教育资源需求的提高,城市教育资源短缺现象十分严重,尤其是中小学入学难问题非常突出,许多学校班额甚至有90余人。2004年,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市政府制定中小学校规划来解决中小学入学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该议案,要求市政府尽快编制规划。2005年8月2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制定通过了《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政府要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07年8月,市政府将编制的《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29日~3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规划草案,作出了关于批准《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的决议,要求市政府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人、任何部门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规划。
围绕群众关注热点
关注民生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一个基点。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群众关注的城市交通堵塞和建设生态郑州等热点问题,认真行使决定权,为构建和谐郑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郑州城市规模的扩大和机动车的迅速增长,城市出行难、停车难等各类交通问题日益突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郑州实际情况,吸纳外地先进经验,经过深入调查、科学论证,制订了《郑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及时对该草案进行初审,并提出了建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对规划草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认为规划起点较高、前瞻性较强,综合全局考虑,符合郑州实际,决定批准这个规划。该规划的通过对于解决郑州市日益严重的交通问题,建成“结构合理、高效便捷”的立体化交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郑州市经济发展、人口剧增和城市化进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建设生态郑州,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成为广大群众日益迫切的需要。为此,市政府经过充分科学论证,提出了“发挥自身水系优势,建设生态郑州”的目标,组织编制了《郑州市生态水系规划(草案)》,并将该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规划的决议,要求市政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保障投入,协调好生态水系规划和其他各项发展规划的关系,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本报记者 潘 燕 通讯员 张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