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掌”古称“拊掌”,今谓之“拍手”,是表示高兴的肌体语言,是内心激动、兴奋情绪的外部表现,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鼓掌起源于何时何地,今已无从考证。在我国,对鼓掌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先秦法家代表人物韩非的《韩非子·功名》一文,文曰:“人主之患在莫之应,故曰:一手独拍,虽疾无声。”言下之意,两手相拍,才会有声音。当然它的本意与后来人们常说的“一个巴掌拍不响”的意思已相去甚远。这说明公元前230年左右已经有了鼓掌之说。
鼓掌的英文是Applause,来源于拉丁文Applaudere。公元前200年的古罗马剧作家Plautus在他的剧本结尾处总爱写上Plaudite,告诉观众别忘了拍手或者击打物体发出声音,以表示感谢。戏剧是鼓掌在西方的最早来源。西方人喜欢看戏剧听音乐,鼓掌渐渐变成剧场里的一个礼仪。然而,音乐是一个复杂的东西,不少人听不懂,更不知道在何时何处鼓掌。这时,职业“鼓掌人”应运而生。他们坐在前排,率先拍手,以此诱导后排的观众效仿。在19世纪中叶的意大利,一个职业“鼓掌人”每拍掌一轮,能挣到10个里拉。难怪英语中有“The Hired Hand”(雇佣来的手)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