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昨日,郑州市物价局召开通气会,告诫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切实做到诚信经营,履行企业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河南省美龙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日钢天宇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天兴钢结构有限公司、郑州锦源钢结构有限公司、郑州双龙彩钢板有限公司、郑州天营彩钢板有限公司、省建一公司委托加工(天丰公司)、新郑中原泡沫厂等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通气会。
郑州市物价局工价处处长王炳瑞说,此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范围包括救灾帐篷和生产救灾帐篷用的涤纶牛津布、钢管等;过渡安置房和生产过渡安置房用的热轧卷板、彩涂钢板、钢带、聚苯乙烯等。
今后,我市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强对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生产及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巡查,严肃查处乘救灾之机串通涨价、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以及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并按照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