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 昨日,省人事厅明确了省外高校毕业生来豫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问题。我省从7月1日起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凡未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河南生源的毕业生须经河南省招生办批准)招收的和非普通类大中专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非河南省生源毕业生、保送生、体育特招生、中专毕业生须携带当年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某某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在省外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专升本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对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在两年内(即2010年6月30日前),办理相关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