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记者从市统筹办获悉,昨日起,我市调整企业养老保险统筹方案。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基数保底线和封顶线随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而“水涨船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范围也有所调整。
新方案明确,结合企业申报情况,市本级和市内6区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统一按郑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025元)的60%~300%(即13815元~69075元)进行保底、封顶确定;6县(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统一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保底、封顶确定。
市本级和市内6区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按郑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200%”选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