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经济损失
133.955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李娜)7月13日和14日的两场强降雨,造成我市5349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33.955万元。昨日下午,市民政局救灾处公布了此次灾情的损失情况。
受西南暖气流和地面弱冷空气的共同作用,我市连续出现强降雨。由于降雨时间较长、雨量集中,造成部分县(市)、区乡镇农田积水,形成一定灾情。据初步统计, 新郑市的梨河镇、郭店镇、龙湖镇、城关乡1626户5349人受灾,有3350亩秋作物不同程度积水,52户115间房屋损坏,6户12间房屋倒塌,大雨冲坏道路39处、堰坝10座,因灾死亡猪100头、鸡鸭2500只,淹没苗木1930棵,无人员伤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3.955万元,其中农业损失58.485万元、基础设施损失37.9万元、家庭财产损失37.57万元。
目前,受灾县(市)、区政府领导已及时带领农业、民政、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到受灾乡镇查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乡镇干部也深入村户排查灾情,组织群众排除农田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