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有处说
是社会的安全阀
在反省瓮安群体性事件时,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强调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多方为群众提供畅通的诉求渠道,使群众有话有处说,有理有处讲,有难有处帮,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7月10日中新社)
瓮安事件发生以来,作为省委书记的石宗源不回避“深层次原因”,又是向受害公众鞠躬道歉,又是厉言批评“不要用专政手段对待群众”,这些诚恳地站在民众一边、不讳言官场体制痼疾、不袒护渎职官员的善治姿态赢得了舆论的尊重,也使瓮安事件的解决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瓮安事件之所以酿成,正源于资源开发、拆迁等一些日常冲突中,受到不公正对待的群众有话无处说、有理没处讲、有苦说不出,矛盾越结越多、冲突越来越激化,一切陷入不可治理、不可解决的失控状态,在一触即发一点就着中演化成一场群体性暴力冲突。因此,建立“有理有处讲,有话有处说”的利益诉求渠道,就是让小矛盾、小情绪、小冲突有暴露和缓解的出口,使矛盾止于可治理状态,避免矛盾在郁结中失控。
“可治理状态”是一种可以控制、可以把握、可以预期、可以在法律框架中通过非暴力的博弈、沟通等手段解决的状态,相反是不可治理状态:战争、流血冲突、群体暴乱、红着眼杀人,等等。只要矛盾仍处在可治理状态,一切都好办,再多的冲突都不用过于担心。如何使矛盾可治理呢,一个最重要的途径就是使矛盾当事人保持冷静和理性,让他预期到问题可在法律框架中得到解决,让他觉得这是一个尊重法治、一个讲理的社会。而要让他相信这个社会讲理,首先就让他觉得有地方讲理,让他讲理的声音能发出来。否则,如何让他相信这是讲理的社会、自己会得到公正的待遇?无处讲理就很容易变得不讲理,丧失理智,什么极端的事情都可能做出来。
让公众有话有处说,换成更普世的表述,就是尊重公众天赋不可让渡的表达权利,这种权利是社会秩序的“安全阀”,正如传播学学家所言,任何社会都难免因为各种原因而形成不满情绪,对不满情绪一味压制,只能酿成激愤和暴力。而畅通的表达不仅能保证公众的不满情绪及时地被发现,还能为不满情绪提供及时宣泄的场所。
石宗源强调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我想,这主要是要求官方要为公众提供“有理有处讲”的表达渠道,比如信访、举报、申诉等官方主导的途径。其次,也要有民间自主的表达系统,也就是立法使公众能够自由言说,有不满随时随处都可以自主地说出来,而不是“官方让我讲听我讲我才讲”。只有公众自己掌握了“有理有处讲”的权利,掌握了“有话有处说”的平台,才会真正形成社会秩序的“安全阀”。 曹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