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11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有种垄断过于霸道
80后作家最致命的问题在于躲避现实
漫画:天气预报潜规则
最牛桥是悲哀的象征
从袁隆平买车看
对富的认可与仇视
泛VIP时代: 贵宾真的“尊贵”吗?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下一篇4      【打印】  
有种垄断过于霸道

为防堵“民告官”,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依靠行政权力,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为法律顾问,无偿为政府服务。这些受聘于政府的律师,不能再为“民告官”提供法律援助。由于律师资源被政府垄断,老百姓在当地要求法律援助比登天还难,受聘律师也是一肚子苦水。

律师是公民权利的代言人和保护者。当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特别是面对强势公权的侵害时,弱势的个体往往需要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来帮助维护权益。然而,在行政权力的“收编”下,不但老百姓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被堵,就连司法独立的代言人——律师也丧失了公平与正义。

科尔沁区司法局原局长曾自豪地称这一做法为“独特做法”,认为律师这样做是主动为政府分忧,可以直接降低上访率。原来如此,为了降低上访率,才想出了这一绝招。殊不知,以滥用职权的行政手段,来强行降下上访率,掩盖得了和谐的表象,却掩藏不了事实的真相。市民自学法律为自己维权,就是打破“垄断”的抗争。

然而,以现代政府理念而言,科尔沁区政府垄断辖内律师的做法,实在过于霸道,它完全忘了公权力应该服务于民、现代政府应该是法治政府的根本原则,企图以权力垄断民意,垄断法律,比起垄断国企对市场的破坏力,这种垄断对政府职能、对构建现代服务政府的破坏来得更为强烈。

首先,它是对民意的堵塞,是对民声的漠视。“民告官”在当下的法治社会,是一种现代公民权利的兑现,也是一种正常的监督渠道。它不是要揭政府的丑,也不是要存心和某位官员过不去,而是政府和民众之间权利边界的法律认定。作为政府来说,应当将其当做改进工作、提高行政能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坦然接受,而不是觉得丢了面子,消极对待,甚至曲解。以垄断律师的霸道行径来防堵“民告官”,是对民意的不尊重,是制造、导致民意“言塞湖”的公权力失职。

其次,它还是对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破坏。胁迫律师不要“违规”接受“民告官”案件,向律师施压“谁敢跟政府对着干就别想在当地混”,是以行政权力绑架司法公正的非理性狂妄。在老百姓心中,律师往往象征着公平正义,也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有力援助。然而,当所有的律师都被垄断,都不得站在公正的立场表达公平,所谓司法公正就难以实现,而依法行政也就成了纸上谈兵。

当然,此事还对律师提出了一个相对严肃的质疑。按说他们最懂得法律对公权力的监督与约束。然而,在被“收编”后,科尔沁区内100多名律师居然都有苦难言,忍气吞声。他们对公权力的屈服显然更值得深思。

我们一方面在呼唤打破垄断,另一方面却又有种种无形的垄断在向市场渗透,在向公共领域渗透。也许,反垄断法先要从反行政垄断做起。 李 龙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