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奥运会,是国际奥委会专门为残疾人举办的世界大型综合性运动会,每4年一届,于夏季奥运会后举办。比赛时,残疾性质和残疾程度不同的运动员参加不同类别和级别的角逐。
残疾人体育运动可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欧洲战场上致残的士兵,自发组织起来进行康复活动,这便是现代残疾人体育运动发展的雏形。
1948年,英国斯托克·曼德维尔国立脊髓损伤中心举办了残疾人体育比赛,当时只有16名坐在轮椅上的伤残士兵参加,该运动会每年举行一次,规模逐渐扩大到其他国家,1952年便成为国际性体育活动。1960年意大利首次举办世界残疾人运动会,来自欧美23个国家的400多名运动员聚集罗马,参加比赛。
1976年,国际残疾人组织决定,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与世界残疾人运动会合并,并在加拿大的多伦多举办了第一届国际伤残奥运会,来自40个国家的1000多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比赛。1983年5月,国际奥委会决定,从1984年夏季奥运会起,首次设立残疾人比赛项目。1988年起,冬季和夏季奥运会的残疾人比赛项目被列为该项目的永久性项目。申办奥运会的城市,必须同时申办残奥会。奥运会后一个月内,在奥运会举办城市的奥运场地举行残疾人奥运会。
残疾人奥运会的设立,是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对世界人权和人类文明发展做出的伟大贡献。
夏 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