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超市要设置
清真食品专柜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本月起,市内少数民族购买清真食品将更方便。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商务局日前共同发出《关于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立清真食品专柜、专区的通知》,要求9月底前,市内二七、管城、金水和中原4区至少要在辖区内一个商场、超市设立清真食品专柜、专区,10月底前每个区至少要在两个商场、超市设立清真食品专柜、专区。
对于清真食品专柜、专区设立的具体细节,《通知》也做了明确规定:清真食品经营区域,要有明显标识,“清真食品专柜”或“清真食品专区”,要与少数民族禁忌的食品相隔离。所有清真食品,无论散装、袋装,无论种类,应在清真食品专柜、专区集中出售,严禁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清真食品所用生产、运输、计量、检验、储藏、销售等器具必须做到清真专用。清真食品必须有生产地民族工作部门颁发的“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鲜肉食还要有阿訇出具的屠宰证明。清真食品专柜、专区至少要有一名少数民族工作人员,专柜、专区的工作人员不得与经营非清真食品的工作人员混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