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整顿涉农
价格涉农收费
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孙雅琼)昨日,省发改委传出消息,我省将对涉农价格和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省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公布了12项有关农村用水、用电、就学、办理身份证等收费的相关政策界限。
通知要求,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水价之外摊派或搭车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用电价格上,对已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地区,农村用电与城市用电执行同一价格标准;未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地区,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城乡同价。对于中小学教育收费,在全面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基础上,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免收作业本费。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学生宿舍,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使用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50元/生期,并从2009年春季开始全部取消。
通知还对农民建房收费、婚姻登记收费、计划生育收费、殡葬服务收费、有线电视收费、畜禽防疫收费、乡镇卫生院(所)服务价格、电信服务收费等的收费标准和价格进行了明确。
省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将经过清理整顿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和废止修改的涉农文件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涉农价格等,要通过正式文件、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向社会公布。